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《關于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部署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的任務舉措。
《意見》指出,省以下財政體制是政府間財政關系制度的組成部分,對于建立健全科學的財稅體制,優化資源配置、維護市場統一、促進社會公平、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具有重要作用。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,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,完整、準確、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,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,按照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和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總體要求,進一步理順省以下政府間財政關系,建立健全權責配置更為合理、收入劃分更加規范、財力分布相對均衡、基層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財政體制,促進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,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,推動高質量發展,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實保障。
《意見》提出,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要堅持統一領導、全面規范,因地制宜、激勵相容,穩中求進、守正創新。《意見》明確了五個方面重點改革措施。一是清晰界定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。合理劃分省以下各級財政事權,明晰界定省以下各級財政支出責任。二是理順省以下政府間收入關系。參照稅種屬性劃分收入,規范收入分享方式,適度增強省級調控能力。三是完善省以下轉移支付制度。厘清各類轉移支付功能定位,優化轉移支付結構,科學分配各類轉移支付資金。四是建立健全省以下財政體制調整機制。建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動態調整機制,穩步推進收入劃分調整,加強各類轉移支付動態管理。五是規范省以下財政管理。規范各類開發區財政管理體制,推進省直管縣財政改革,做實縣級“三保”保障機制,推動鄉財縣管工作提質增效,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。
《意見》強調,各地區、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的重要意義,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,增強“四個意識”、堅定“四個自信”、做到“兩個維護”,主動謀劃,精心組織,周密安排,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。